旅遊組暑期實習-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先行公告)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暨所屬機關(公部門)107年暑期實習生
(旅組同學僅承認博物館、藝文場館等旅遊導覽單位實習)
實習時間:107年7月1日至107年8月31日止(可於面試時協調延長日期至本系規定的420小時)
實習時數:不得少於200小時,(旅組實習規定須達420小時,始認實習完成,請於面試時提醒面試官)
總需求名額:76人
實習單位:(本案尚待旅組老師審查,部份單位組別可能不予承認,系辦會再更正通知,同學可以選填三個意願)
(1)板橋435藝文特區-4人,
(2)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3人,
(3)林本源園邸-3人,
(4)新北市藝文中心展覽廳-1人,
(5)新北市藝文中心演藝廳-1人,
(6)新板藝廊-2人,
(7)美麗永安生活館-2人,
(8)府中15-1人,
(9)十三行博物館-4人,
(10)黃金博物館-2人,
(11)鶯歌陶瓷博物館-46人,
(典藏展示組-21人,教育推廣組-19人,行銷企劃組-2人,營運行政組-4人)
(12)淡水古蹟博物館-7人,
(行銷企劃組-1人,展示教育組-1人,研究典藏組-2人,營運管理組-2人,行政組-1人)
申請資料:
(1)實習申請表(如附件,請用電腦繕打,實習指導老師請先空著不填)
(2)自傳(未規定字數,請用電腦繕打)
(3)實習計畫書(500字,請用電腦繕打)
(4)學經歷證明文件(在學證明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於下學期開學後107年3月5日週ㄧ下午5點前交給系辦俊欽學長)
以上資料(1)(2)(3)請於107年3月5日週ㄧ下午5點前寄電子檔給系辦俊欽學長
注意:本次公部門實習列入旅組實習的三個意願選項,若同學已確定錄取公部門實習單位,其餘尚未面試的意願將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所以請大家“慎選”。以下表件請自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