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10月20日截止 2016-10-05 105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10月20日截止 申請資格: 1.家庭年所得未超過新臺幣70萬元。 2.家庭利息所得合計未達新臺幣2萬元。 3.家庭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104-2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 繳交資料: 1.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書(至山洞口登錄列印) 2.學生+父母親新式戶口名簿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括詳細紀事) 10月20日前將資料交至生輔組,逾時不候。 辦法規章下載….請點我 Category: 最新消息, 獎助學金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