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必遊Ho-Hai-Yan(吼嗨漾) 」徵集秘境探險隊-全國大專院校行銷部落觀光創意點子競賽

「青春必遊Ho-Hai-Yan(吼嗨漾) 」徵集秘境探險隊-全國大專院校行銷部落觀光創意點子競賽,藉由大專院校學生創意,提昇原住民族文化旅遊的能見度,並藉由本競賽,認識原住民族文化特色產業,與部落人文景點、特色建築、飲食文化及傳統工藝等,並透過創意遊程發想、競賽,強化學生對於部落旅遊的認識與瞭解。

報名方式

  • 報名費:無需繳交報名費
  • 初選資格:
    • 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不限科系、年級、身分、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 以團體形式報名,人數3-4人為限, 不得跨隊參加,報名後即不得更換成員。
    • 參賽隊伍須設隊長(聯絡人)一名,為參賽隊與主辦單位聯繫之主要窗口。
    • 參賽隊伍每組需有「指導老師」乙名參與計畫,指導老師則不限指導隊伍數。
  • 徵件流程與時間(報名時間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主)
  • 比賽報名方式
    • 報名參賽採網路報名,截止時間108年6月24日12時前,於活動網站上傳提交報名表、團隊創意介紹影片、授權書、指導教授同意書,逾期或資料不完全者取消參賽資格。
    • 以主辦單位系統時間為憑,參賽資料送出後不得更改修正。
    • 報名完成後請確認是否收到確認完成報名信件。
    • 評選辦法評選程序:書面審查,由執行單位就投稿作品作初步篩選,確認報名表單填寫資料是否完整,淘汰不符合規定之投稿作品後,進行第一階段評選。
      • 第一階段:初選
        • 依評審評選及網路投票方式,評選參賽影片,得分數最高者,選出8組團隊正選(備選3組)。
        • 執行單位依初選結果電話及E-MAIL通知,如期限內獲選者未完成報到手續即由下一順位候補之。
      • 第二階段:決選
        • 入選團隊需要於需於108年8月30日前完成部落體驗。
        • 各組於108年9月23日17時前提交「創意部落秘境探險影片」與「遊程成果報告」,依評審評選,得分數最高者,選出前3名為優選隊伍進行獎勵。

      比賽獎金

      獎項

      獎項

      第一名

      30,000元+獎狀

      第二名

      20,000元+獎狀

      第三名

      10,000元+獎狀

      佳作 第四名-第八名

      獎狀

      其他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年滿18歲 (不限設籍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需有台灣大專院校在學學籍者,團隊必須含乙位指導教授/老師,須具備有大專院校教職身分,不限科系。
      2. 參賽者需以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報名參賽,並保證報名表內資料均為真實無造假,且無冒用或利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 倘若資料不實或資料不完整、通訊方式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執行單位無法通知參賽者得獎訊息時,主辦與執行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時,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3. 報名參賽視同獲得被拍攝對象同意,絕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如有造成第三人任何損失,概與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悅暉行銷顧問有限公司無關,如造成主辦單位任何損失,參賽個人或團隊需負擔賠償責任。
      4. 影片之內容應符合各項法規之規定,並不得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若造成主辦單位有形或無形之損害,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應自負民事賠償或刑事上之責任。
      5. 影片內容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政治、黨派、爭議性話題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6.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及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獲選,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獲選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及獎金;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7. 參賽作品必須為個人(團隊)著作,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檢舉查證之後,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者如有違反著作權之相關法規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8. 獲選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進行任何公開播送、重製編輯、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9. 本活動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獲選者應於獲得錄取通知時,提供主辦單位該獲選作品之相關原始檔案,若獲選者無法提供、規格不符或拒絕提供時,則視同參賽者同意放棄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獎項及其獲選資格。
      10. 依活動辦法或執行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獲選人未於指定時間內履行其個人應盡義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選資格,依實際狀況安排是否遞補,未獲選者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11. 主辦單位如有成果發表及記者會等活動,獲選者應全力無償配合。
      12. 勿以多個帳號重複投票,若查證後發現參與者以人頭帳號或透過系統漏洞或刷讚(或洗讚或買讚)或非法手段參與活動,將取消參賽、獲獎及抽獎資格,執行單位並不另行通知。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線路等其他不可歸責於活動主辦與執行單位之因素,而使參加活動者之登錄資料有遺失、錯誤等所導致無效之情況,主辦單位與執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者或獲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3.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獎項內容,以及暫停、延長、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本活動辦法若未盡詳細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公佈,修改訊息將於本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主辦單位就活動內容、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及較佳效果斟酌調整,並保有對於活動規則之解釋權利。
      14. 獲獎者所獲獎項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相關所得稅。

        聯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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