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農村酒莊盃調酒大賽
活動企劃暨簡章報名表…..下載
*請參賽選手勿穿著校服(包含:臂章、胸章、名牌等)或秀出校旗,嚴禁穿細高跟鞋,違者不予計分。
【活動宗旨】:
為有效利用地區農業資源、結合地方觀光休閒產業及文化特色,並促進發展農村
釀酒產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藉由辦理農村酒莊調酒競賽,推廣農糧署所輔導
優質農村酒莊的釀製產品,提升優質農村酒莊知名度,促使年輕消費族群認識地方特
色產業資源,增加農村酒莊酒品之利用率。
【活動說明】
一、活動名稱:2017 年農村酒莊盃調酒大賽
二、活動日期與時間:2017 年10 月05 日(星期四) 08:00 – 17:00。
三、活動地點:
1.萬能科技大學中山堂活動中心 2F(單人花式調酒組)
2.萬能科技大學中山堂活動中心 6F(傳統標準調酒組)
四、活動地址:桃園市中壢區萬能路1 號
五、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六、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七、協辦單位:萬能科技大學
【活動對象】
一、全國各大專院校選手。
二、全國高中高職選手。
三、在職從事酒吧、各類吧台工作人員。
【比賽組別】
一、傳統標準調酒組(不分組競賽)
二、單人花式調酒組(不分組競賽)
【參賽資格】
全國高中高職學生與全國大專院校學生及在職從事酒吧、各類吧台工作人員、外國選
手、有興趣者皆可報名。
一、傳統標準調酒組(預計60 組)
二、單人花式調酒組(預計60 組)
【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E-mail報名,請填寫表名表(附件一)及參賽同意書(附件二),並
以電子郵件寄至報名信箱:shelleyhuang@mail.vnu.edu.tw;
報名後請務必來電03-451-5811 轉分機84000 確認,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截止日期:2017 年09 月26 日(星期二)下午17:00 前(本活動將嚴格執行控
管報名時間,如有延誤,不再受理報名)。
三、大會確認電子檔報名表後,以E-mail 告知已完成報名,如於2017 年09 月28 日(星
期四)前未收到回覆信件,表示未報名成功。
【競賽服儀規定】
一、傳統標準調酒組:參賽選手服裝應以調酒師制服為原則(背心、西裝皆可)。
二、單人花式調酒組:參賽選手可自備其他服裝,但以不失禮儀為原則。
【頒獎時間及地點】
預訂於11 月於台北世貿一館舉辦頒獎典禮及表演。(得獎選手獎金於當天發放)
【獎項內容】
一、傳統標準調酒組獎項:
(一)冠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12,000 元。
(二)亞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8,000 元。
(三)季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5,000 元。
(四)佳作三名:獎狀一紙、獎金2,000 元。
二、單人花式調酒組獎項:
(一)冠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12,000 元。
(二)亞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8,000 元。
(三)季軍:獎盃一座、獎狀一紙、獎金5,000 元。
(四)佳作三名:獎狀一紙、獎金2,000 元。
【競賽說明】
1. 調製長飲料(Long Drink)五杯,使用杯具容量不得少於240 mL,至多不可超過
480 mL,杯具外觀造型不限。
2. 不要使用不易取得的素材,及明顯高價的素材。
3. 限未發表之自創作品為主,不得仿效。
3. 限未發表之自創作品為主,不得仿效標準調酒調製法如【白色俄羅斯】之類。
4. 需展現搖動法、攪拌法、電動攪拌法任一種技法。
5. 長飲料的製作時間為6 分鐘。
6. 每杯材料不可超過5 種(包含適量、Dash),其中基酒至少60 mL,本次基酒為
「農村酒莊競賽酒」為主要基酒(如附件三),添加果露、香甜酒不限品牌。
7. 裝飾物以「國產當季水果」為原則,且必須於現場指定區域內製作完成。
8. 若有同分狀況時,以衛生、技術分數等高低順序排名。
9. 競賽方式:4 位選手同時競賽。
10.音樂由主辦單位提供。
11.比賽場地約五公尺高。
【其他相關事項】
1. 參賽人員必須於當日上午八點至八點四十分前完成報到手續,報到時需攜帶報名證
明文件(學生證、身份證)。
2. 參賽選手依抽籤佩戴號碼牌出場,競賽進行中時不得報出校名或亮出與學校或商家
有關之物品(例如:校旗、店旗、店家海報、LOGO 等)。
3. 參賽選手,競賽作品權屬主辦單位所有。
4. 主辦單位擁有所有參與競賽創作品之著作權、智慧財產權、專利所有權之相關事
宜,主辦單位享有優先協議權。
5. 承辦單位以裁判的審核為決定權,不接受其他的評議。(如有疑問,煩請帶隊老師
洽承辦單位主審處理)。
6. 觀摩同學超過10 人以上,請事先與承辦單位聯絡,以便安排座位。
7. 承辦單位競賽期間開放拍照(不得使用閃光燈)、錄影,但以不影響選手比賽為原則。
8. 所有比賽於報名截止日即不受理更改配方,報名時請確實研究後確定配方。
9. 以上競賽規則若有違規者,主辦單位有權將該參賽選手總成績除以二。
10. 主辦單位不負任何器具、材料及個人財務之保管責任,請自行注意隨身物品。
11. 本次競賽補助參賽選手交通費用,補助標準依報名學校、單位所在地有所不同,補
助金額請見附件四。
12.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