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借用管理新規定於106年5月1日起開始實施

各班注意:
教室借用管理新規定於10651起開始實施。
一、校本部教室借用:
經核准後於使用30分鐘,憑借用人證件至舍我樓地下一樓監控室,辦理登記押證借用鑰匙開門,並於借用時間結束後30分鐘內至監控室辦理歸還鑰匙,確認復原清潔後發還證件。
二、管院教室借用:
經核准後於使用30分鐘,憑借用人證件至管院ㄧ樓警衛,辦理登記押證借用,並於借用時間結束後30分鐘內至管院ㄧ樓警衛辦理歸還,確認復原清潔後發還證件。

三、教室使用規章:

1.借用者如有變動教室內桌椅等設施,請於借用結束後恢復原狀並維持教室內環境清潔。
2.
活動所產生之垃圾請分類後清運至資源回收區,以維護環境清潔。
3.
借用專業教室禁止飲食,以免造成人員觸電及設備損壞。

環境安全組
周錦松分機2104行動0953-877-011
呂學裕分機2107行動0925-071-759
監控室分機2113  後門警衛室2111
總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