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位考試相關

(1)考試規章

(2)論文指導教授同意書 (於入學後第三學期第十六週結束前繳交)

(3)學位考試_申請

上學期口試請於11月25日前提出申請;下學期口試請於4月25日前提出申請。若口試日期早於上述申請截止日,則須於口試日期前1個月完成申請(例如:預計4月20日口試,須於3月20日前提出申請)

(4)學位考試2周前

(5)學位考試當天_請自行準備評分表件

(6)其他相關表件